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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和出让的区别(不动产权证上的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04-20 14:18:55 浏览量:

1、性质不同

出让指的是国家以使用者的身份,把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的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不设定的,但是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是商品房建设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用地使用权。当房地产转让时, 要通过国土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出让金。划拨需要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准许,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才能把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

3、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土地不能实行转让、租赁和抵押,而出让土地可以实行转让、租赁和抵押。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

4、期限不同

根据国家规定以划拨方式获得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而出让土地的时间为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土地通常建的是保障房、经适房等,而出让土地上建的大多数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在类型上是存在着不同的。

我国土地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较低价。

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2、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较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4、挂牌出让。这方式就是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最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最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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