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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了哪些)

时间:2024-04-26 08:29:42 浏览量:

1、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2、多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3、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已经使用了自己账户里面的公积金,那么,您的贷款额度有可能会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可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期限

一般来说,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的时间为30年(根据贷款人条件、房屋条件、地方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

3、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如果在还款途中有想要提前还款的想法,那么提出的部分还款的申请应该在还款满一年之后,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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