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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时间:2024-04-28 09:33:05 浏览量:

1、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办理提取手续: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审核: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盖章: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确认账户: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打印材料: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划拨款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8、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凭上述相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北京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北京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员工准备好的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办理提取业务;

2、如果单位拒绝为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或者员工账户已经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则还需员工本人携带好相关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3、符合北京公积金支取条件的,员工可以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以定期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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