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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时间:2024-11-06 23:41:00 浏览量:

全国房产税尚未明确规定,目前仅限于房地产税试点城市上海和重庆。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在上海征收的对象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非本市居民,属于第二套以上住房,暂定率为0.6%;重庆征收的对象是独栋别墅的高端公寓,以及没有工作户口和投资者的第二套房,税率为0.5%-1.2%。

房产税收取计算方法?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

1、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需要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2、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应该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哪些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可以免税。

9、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以免税。

10、企业停产、撤销以后,其房产闲置不用的,可以暂免征税。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照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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