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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在哪里

时间:2024-10-26 03:39:42 浏览量:

1、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的对象为低保户。

2、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是低价格出售,公租房是廉价出租。

3、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一般介于60-90平方米之间,而公租房的建筑面积必须在50平方米之内。

4、交易不同:经济适用房需要入住5年以后方能上市交易,而有些地区的公租房则可租可售。

5、装修不同:经济适用房为毛坯房,公租房则可以拎包入住。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指的是***主导建造的带有社会福利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非常显著的经济性和适用性两个特点。经济性体现在在价格方便比较便宜,能够适应于普通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体现在强调住房的使用标准。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房屋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低收入者而建造的房屋,由国家安排建造,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自行建造,面向所有群体出售。

2、配套政策不同: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到很多政策;而商品房则没有这么多优惠政策可享受。

3、交易费用不同:经济适用房交易时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商品房正常出售即可,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的主要来源是***提供支撑政策,社会组织通过新建、募捐或者其它方式来筹措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进行出租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产权归***或者社会组织所有。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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