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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房政策详解:专家解读"京七条"

时间:2024-05-13 12:42:54 浏览量:

低于过快上涨的房价,北京实时出台了“京七条”,京七条具体内容如何?专家又是如何解读的呢?

2013年10月23日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长效机制建设,根据《[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有关规定。土地供应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或者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自有用地,年底前完成不低于2万套的住房供地;该类住房面积以90平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40平米),按市场价低30%左右出售,销售对象为本市有购房资格家庭,北京户籍(无房家庭、单身25岁以上、保障房轮候家庭)可优先购买,5年内不得转让。

马光远:北京自住型商品住房寻租空间很大

针对今日北京出台的自住型住房建设意见,经济学者马光远认为,此政策的利润和寻租空间之大,可想而知。

马光远指出,北京发布的《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中提供的自住低价商品房,价格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30%,期间的利润和寻租空间之大,可想而知。

“区区两万套,和北京一个月的住房成交量差不多,如何分配,就成了关键的关键。而之前经济适用房等的监管漏洞,如果再现,则又成腐败的高发地。”马光远指出。

根据北京市今日发布的《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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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业我爱我家:自住商品房无法解决房价上涨问题

在北京房价再度领涨全国之际,备受关注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终于浮出水面,10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将重点解决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支持刚需,平抑房价。

对于北京市刚刚出台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

首先,通过加大"自住型商品房"供地、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通过增加市场供应来平抑房价上涨的思路值得肯定。

其次,从制度本身来看,"自住型商品房"定位为"两限房"与"商品房"之间,解决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因此,"自住型商品房"属于商品房的范畴,不属于保障房范畴。

第三,销售均价比同时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的规定,胡景晖分析认为,这将会引导首次置业人群等待此类低价楼盘入市,短期内能缓解当前刚需楼盘供应不足的压力, 降低目前北京楼市价格上涨的预期;但从中长期而言,除了年度供应量之外,"自住型商品房"供应的区域更值得关注,倘若供地主要在6环或更远郊区域,对整体市场预期的影响有限,对平抑房价上涨的作用也将大打折扣。

胡景晖同时强调,"自住型商品房"看似解决了不够保障房资格、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但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公租房到如今的"自住型商品房"来看,解决一个夹心层,依然会有新的夹心层出现。要想缓解北京楼市价格上涨的问题,更应该认真贯彻"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政策,政府重点在于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保证中小户型项目的比重,放开高端市场的开发,且减少或避免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价格,更不能让"自住型商品房"演变成部分人投机楼市的契机。

陶红兵:自住商品房政策依然治标不治本

北京今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比同时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

陶红兵表示,这个政策应该是政府为控制数据采取的另一手段,依然是治标不治本,其实是变相经适房,而拓宽的对象更是对购买群体的准入资格审核造成困难。整体来说,这部分房源应该是在后年集中入市,但对整体市场的影响不会特别大,因为北京当前的供需落差很大,而且主要的成交结构为改善型需求,而这部分人群并非自住型商品房的目标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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