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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住房暂时退出舞台 暂停受理准购证

时间:2024-05-15 06:51:48 浏览量:

在广州保障房历史上,与廉租房并驾齐驱近六年后,经济适用房将暂时退出舞台。广东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宣布,从4月开始,广州市辖10区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并同时暂停受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下称《准购证明》)延期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下发的《关于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天开始,新增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保障人群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已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从下月起则需作出抉择,进行保障方式登记,选择继续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符合中央政策,各地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是否保留经济适用住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起,广州已按照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要求,除正在建设和已批准立项、正在推进的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鉴于在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已持《准购证明》的轮候家庭供应,新增符合条件家庭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因此从今天起,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2007年底,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两个办法,正式拉开了保障房大规模建设分配的序幕,77177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廉租房和经适房两种保障方式,基本实现了“安居梦”。与廉租房准入门槛一再提高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门槛始终未变,保持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由于经济适用房住户具有不完全的产权——经济适用房购房5年后补缴一定比例收益后,就可上市租售,各界对其利弊争议不休。不过,根据现行管理办法,购房满5年后如果上市,政府有优先回购权。由于规定要求经适房产权人应按上市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其牟利空间也极为有限。

广州首批经济适用房于2008年底正式分配,最快可以于今年底上市租售。

目前仍有5个经适房项目在建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新增符合原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人群将按照《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可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通过轮候解决。

而持有《准购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可在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期限内进行保障方式登记,选择继续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其中,登记改为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将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登记改为申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按规定受理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租赁补贴。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实施公租房办法,届时,选择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可开始登记,具体操作程序将于5月公布。其优先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操作程序将在即将正式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仍有大沙东、菠萝山、金沙洲、穗和人和、天鹿南等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建,将于今明两年陆续推出,总共7000套。今年大沙东将率先推出约1400套经济适用房。

今日起暂停受理: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准购证明》延期申请

已获《准购证明》家庭可选择:

继续轮候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领公租房租赁补贴

众说广州经适房

“数说”广州经适房

广州迄今共销售经济适用房20995套,因为违规出租出借或无故长期空置,查实后共收回6套经济适用房。历年来,在经济适用房的审核过程,检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比例约为25%左右。

住房保障办:6000户获准家庭从未“出手”

“自从去年经济适用房停止新建的消息传出后,每月新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数量,已经从近千户下降到目前的不足500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广州持有《准购证明》的家庭大概有1.5万户左右,另有约4000多户家庭已经在今天前递交了资料,申请获得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一旦审核通过,他们也将获得《准购证明》。值得留意的是,在1.5万户已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之中,有6000户家庭在2008年~2012年间从来没有进行过购买经适房意向登记。相信其中不少一部分是没有足够经济实力购买的家庭,他们未来更有可能选择转为申请公租房保障。

另一方面,《准购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而在已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中,前年与去年获得资格的家庭占据主流,2010年拿到资格的家庭大多数已经购房成功,所以估计需要办理《准购证明》延期的家庭也有限。

困难家庭:买经适房负担也不小

广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是在2008年底出售的,当时均价为2431-4445元/平方米不等。由于不少房源户型面积较大,超出70平方米的单位要按市场价购买,所以当年不少房子总价达到了30万元以上,这也令不少购买经适房的家庭感到压力。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中,有接近7成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协助才实现购房,其余更有不少家庭由于收入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只能向亲戚朋友求助。

不过,虽然不少入住经济适用房的困难家庭都感到供楼压力不小,但是对经济适用房还是抱有正面态度。

第一批购得经济适用房的谢先生夫妇双方都有残障,谢太太告诉记者,当年入住时就装了一个防盗网,连墙都没刷就入住了。现在一个月的月供2000多元。“当年我们完全够条件申请廉租房,但是为了儿子将来结婚有个‘婚房’,我们就咬着牙买了经济适用房。”“50后”的梁先生打了一辈子工,他现在每个月还要还1100多元的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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