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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了哪些新调整

时间:2024-05-25 21:35:59 浏览量:

2018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了哪些新调整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客户来说,首先必须要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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