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_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_房产税根本出台不了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对在中国有房产的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1、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2、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已停止,重点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3、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主要有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房产税*采用比例*。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房产税根本出台不了
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已经停止,中国推出的房产税难度很大,以至于很多人评价说“房产税根本出台不了”,这是为什么?
1、房地产税要全面推行还需先立法,如果没有法律做后盾,推行的难度会非常大。
2、房地产税在起草过程中,实际上是对现行税制以及有关的收费体系的再设计,因为围绕着房地产的税收有很多,还有附加在土地上的各种各样数不清名目的一些费用,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困难的过程。
3、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征收范围的问题,针对的是新增房地产,还是存量新增全部的问题,那么会造成一些不公平。
4、*高低问题很难确定,因为房产*很低的话,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过高的话,又会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5、房产价值评估问题,因为房产价值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如果房价评估不合理时,那么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申诉程序。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开始征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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