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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摇号选房规则

时间:2024-06-05 01:26:45 浏览量:

  为规范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指引,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公证处使用。那么西安摇号选房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请一起来看看吧。

  1、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

  2、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优先摇号资格的,列入西安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坚决查处,房管部门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列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信用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4、房源50%的保障刚需家庭。针对限购范围内的楼盘,涉及摇号选房的,通知要求:公证摇号售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纳入普通家庭家庭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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