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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供热价格|供热时间|计费标准以及热费结算方式

时间:2024-08-03 20:49:05 浏览量:

2018- 2019 采暖期已经临近,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供热工作,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及郑州市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热费收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郑州供热价格

(一)按面积计费:

居民用热0.19 元/m日 其它用热 0.28元/m日

(二)蒸汽按计量表计费:

居民用热130元/蒸吨 其它用热190元/蒸吨(三)按两部制计量计费:

居民用热 基本热价: 6.84 元/m’.采暖季,按居民套内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 0. 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

公共建筑用热基本热价:10.08元/m,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 0. 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二、郑州热费计费标准

(一)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

(二)两部制计量计费:热费=基本热价X计费面积+计量热价x用热量

三、郑州供热时间

2018年11月15日零时至2019年3月15日零时。

四、供用热合同的签订

凡今冬用热的单位,用热前必须与我公司所属的各供热分公司签订《供用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交纳热费。

五、郑州热费结算

(一)热用户应当在2018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

(二)热费结算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六、其它事项

(一)热费不得用其它任何费用冲抵、垫付。

(二)用热单位在用热前应结清以往欠费。

(三)供热计价按郑州市物价局郑价工[2008]24号、郑价商函(2012) 9号文执行;两部制供热计量收费实施的条件及相关管理事项,按照《郑州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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