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莲花中央广场违建被曝光,楼房“疯长”十多层!
一段暗访短片曝光了鄂州市城区莲花中央广场小区违法超建行为,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楼层数被“疯长”10多层,并已开始售卖。违规问题涉及的4个部门单位昨日被问政。
短片显示,鄂州市城区莲花中央广场小区2号楼和4号楼,在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楼层数风别是14层和16层。但两栋楼最后都建到了31层,并已经开始销售。
据暗访人员了解,2012年8月底,相关楼栋违建到17层时,规划部门就发现了其违建行为。直到2013年8月底,两栋楼违法建到31层封顶后,规划局才通过城管部门向开发商湖北德力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下达了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而此时拆除违建部分已经不现实。随后规划部门开了张近3200万元的罚单,但至今开发商只缴纳了500万元,违法超建的商品房也早已经公开售卖。
面对暗访人员的提问,鄂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方提供的图纸就是按照31层来做的,至于为什么没有被及时发现?这个要问规划。
鄂州市规划局则称,规划部门不负责到现场监管,应该由城管局负责监管。
昨日,2015湖北媒体问政现场主持人向相关部门责任人发问,“审批只有10多层,建起来的确有31层,规划部门有没有责任?”,鄂州市规划局局长李全回应,规划部门在现场时发现了问题,但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属执法不言监管不力,规划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现有违建,按照正常程序到底应该怎么查处?”鄂州市住建委主任刘辉介绍,该项目于2011年9月开工,2011年11月住建部门就发现了它没有项目施工许可,属于无证施工。下达停工通知后,并没有制止到位,是建设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
“莲花中央广场违建,到底是谁的责任?”问政现场,省级政风督察员、省政协委员卢纲向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发问。
尹维真回应:“从短片看,各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在工程建设初期,行政许可把关不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缺位,住建委发了停工通知,仅仅只是虚晃一枪,没有让违建得到彻底解决。处罚不到位,处罚了3000多万,但实际到位500万。按照规划法相关规定,必须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还要处以工程造价10%的罚款。”
“涉及住建系统4个部门,七八个监管环节都没能把控住,为什么开发商超建后,手续又被补办了,说明相关部门没有依法管理,不排除有权钱交易利益问题,定将依法调查,一旦发现将彻查到底”,尹维真说。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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