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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时间:2024-09-24 12:07:00 浏览量:

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如属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属于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则应当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含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常见的婚姻房产纠纷有哪些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有证据证明房屋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的,按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共同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该房屋产权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由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产权增值部分双方共同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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