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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五年后归个人吗(廉租房5年后归个人吗)

时间:2024-04-17 16:37:11 浏览量:

廉租房5年后不归个人。因为廉租房没有一个固定的使用期限,也是不能买卖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所有,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顾名思义就是指廉价的租房,每月象征性得付一点房租就可以入住的。

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有哪些

1、租金配租

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

2、实物配租

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①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退休劳模、烈属及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1966年底以前归国老华侨的家庭。

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金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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